狸民們早安呀!
就在1975年的今天,禁止生物武器公約 生效!
《禁止生物武器公約》全稱《禁止發展、生產、貯存生物與有毒武器公約》( Biological Weapons Convention,簡稱 BWC )。 1971年12月16日由聯合國第26屆大會通過,1972年4月10日在華盛頓、倫敦、莫斯科開放簽署。 1975年3月26日生效,無限期有效。
生物武器
由於生物技術領域快速增長、科學不斷進步,為預防和治癒許多疾病開拓了前景,但同時也增加了新的致命性疾病的發展機會,更可能被有心人士作為發展現有疫苗、抗生素和其他治療方法都無法對付的人造病原體,成為戰爭與恐怖攻擊的手段之一。
由於生物技術領域快速增長、科學不斷進步,為預防和治癒許多疾病開拓了前景,但同時也增加了新的致命性疾病的發展機會,更可能被有心人士作為發展現有疫苗、抗生素和其他治療方法都無法對付的人造病原體,成為戰爭與恐怖攻擊的手段之一。
最嚴重的假設情況是,僅用一克製成武器的天花病毒進行襲擊,便可造成10萬至100萬人死亡。😱
在這之前都可以用生物武器嗎?
不是喔!其實禁止使用有毒武器是古老的國際慣例之一,1899年海牙第2公約附件和第2宣言及 1925年《日內瓦議定書》對此均有明確規定。
不是喔!其實禁止使用有毒武器是古老的國際慣例之一,1899年海牙第2公約附件和第2宣言及 1925年《日內瓦議定書》對此均有明確規定。
然而, 第二次世界大戰 後,化學武器和生物武器卻不斷發展並在戰爭中多次使用,例如日本於臺灣「霧社事件」中使用毒氣鎮壓原住民、納粹德國以毒氣屠殺集中營的猶太人、美國於越戰時使用「橙劑」等事件, 引起世界各國的嚴重關切,成為裁軍談判的重要議題。
禁止生物武器公約的提出與簽署
1969年, 英國提出關於禁止生物作戰方法的公約草案。《禁止生物武器公約》草案於是在1971年9月28日由美國、英國、蘇聯等12個國家向聯合大會提出,經聯大通過決議,決定推薦此公約。
並於1972年4月10日分別在華盛頓、倫敦和莫斯科簽署。1975年3月26日公約生效,各國在自願的基礎上遵守該公約。截至2018年10月,共有182個締約國 。
條約內容
《禁止生物武器公約》共15條,主要內容是:
- 締約國在任何情況下,不發展、不生產、不儲存、不取得除和平用途外的微生物製劑、毒素及其武器。
- 締約國不協助、鼓勵或引導他國取得這類製劑、毒素及其武器。
- 締約國在公約生效後9個月內銷毀一切這類製劑、毒素及其武器。
- 締約國可向聯合國安理會控訴其他國家違反該公約的行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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