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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: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開庭」




各位狸民早安!
今天我們要講的故事是有關於二戰結束之後,日本和各個戰勝國之間的這些那些!(哪些?)

遠東國際軍事法庭
遠東國際軍事法庭,又稱「東京國際軍事法庭」。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,設在日本以審判二戰中的日本戰犯,因此被稱為「東京審判」。

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於1946年4月29日接受了身為勝方的 同盟國 對東條英機、廣田弘毅等28名被告的起訴,並於同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在東京對這批日本主要戰犯進行了審判。

法庭組成
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由美國、蘇聯、英國、法國、荷蘭、中國、澳洲、紐西蘭、加拿大、印度和菲律賓等在二戰中獲得勝利的同盟國共同任命法官審理。

當時的中國,是中華民國,由 梅汝璈 律師擔任代表出席,而台灣那時候是日本殖民地,屬戰敗國。

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結果
判決書對日本帝國主義策劃、準備和發動對中國和亞洲、太平洋戰爭的罪行和侵略戰爭中的日本暴行進行了揭露,並宣判25名被告有罪。其中包含東條英機、廣田弘毅 等七人因為 戰爭罪 和 違反人道罪 而判決 絞刑。

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爭議
印度法官代表拉達賓諾德·帕爾認為東京審判的依據屬於「事後法」,嚴重違反了 不溯及既往原則,是「戰勝國」對「戰敗國」的 報復性審判,而不是公平正義的審判;其觀點得到法國法官代表亨利·伯納德、荷蘭法官代表伯特·羅林的支持,後兩者和拉達賓諾德·帕爾在最終的投票中投了反對票。

靖國神社爭議,是靖國神社於1978年被日本政府將第二次世界大戰甲級戰犯入祠後,在日本國內與國際社會所引發的爭議。

狸長在找資料的時候,因為搜出來的結果是中文,大部分都是中國觀點的文章。狸民們如果有興趣,也可以看看《東京審判》一書,看看從日本觀點出發有什麼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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