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早安~狸長早上醒來又是一身汗,唉、忍不住想念住南極的企鵝朋友了。
過了夏至,南極將會越來越多地迎接陽光,夏至後二日的今天呢,在58年前則是南極條約的生效日,開啟了這個美麗地區的和平願景。
南極和地球上絕大部分的地區不同,很長一段時間都無人涉足,使得相較之下環境原始而純淨,不過當它被人發現之後,麻煩便來了,尤其在它被研究並且被知道了潛在價值之後,爭議也油然而生。
20世紀開始,包含英國、智利、法國、阿根廷、紐西蘭、澳洲、挪威等國家先後宣稱自己在南極擁有領地,而在這之前之後,人們的到來也逐漸對南極環境造成影響,甚至能預想未來可能的危害。
於是,美國邀請了十幾個致力於南極科學研究的國家,去華盛頓討論與南極有關的問題。這場討論花費長達一年半的時間,期間進行了數十次的談判協商,最後終於在1959年12月1日達成協議,簽署 「南極條約」 。
南極條約首要的是 確保南極的和平 ,使南極不成為各國紛爭的原因。在這個大前提下,它凍結了過去部分國家對南極洲的領地主張,禁止在南極地區進行所有軍事行動和核試驗、核廢料的處理,並鼓勵南極的科學研究與合作交流。
而後,為了更進一步從各方面保護南極地區,伴隨南極條約的相關協議也陸續增加,包含 南極海豹保護公約 、 南極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公約 、 南極條約環境保護議定書 等等,這一系列與南極有關的協議公約統稱為「 南極條約體系 」。
面對大自然珍藏的資源,要約束自身掠奪的欲望很不容易,所以南極條約的成立才更顯得難能可貴,衷心希望它可以長久運作下去,永保南極的美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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